要百花齐放,不要定于一尊
○ 朱 正
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任务,为此具体提出了“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很令人鼓舞。有了财政上的保证,就为“大发展大繁荣”准备了物质条件。不但有了物质的保证,还提出了方向和方针:“必须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就更加重要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繁荣文化事业首要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如果相反,没有百花齐放,没有百家争鸣,而像汉武帝独尊儒术一样,让个什么东西“定于一尊”,就不可能有什么文化事业的大繁荣了。
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不妨重温一下毛泽东的论述。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里有一段大家都很熟悉的话:“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是促进艺术发展和科学进步的方针,是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方针。艺术上不同的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这也就是要百花齐放,不要定于一尊的意思。六中全会文件提出:“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提倡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这就很好。
文件在谈到网络文化的时候提出:“不为有害信息提供传播渠道。”这里,对于怎样界定什么是“有害信息”可得特别慎重。因为“有害”和“有益”并不总是很容易分辨清楚的。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里正确地指出:“为了判断正确的东西和错误的东西,常常需要有考验的时间。历史上新的正确的东西,在开始的时候常常得不到多数人承认,只能在斗争中曲折地发展。正确的东西,好的东西,人们一开始常常不承认它们是香花,反而把它们看作毒草。哥白尼关于太阳系的学说,达尔文的进化论,都曾经被看作是错误的东西,都曾经经历艰苦的斗争。我国历史上也有许多这样的事例。”可见界定的时候不能不十分慎重。
毛泽东提出了很好的方针,又作了很好的论述。可惜的是没有能够在他的手上得到很好的贯彻。一场反右派斗争下来,实际上也就否定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关于反右派斗争,可以总结之处很多。一个大问题就是在香花和毒草的分辨上出了毛病。回想一下当年受到批判的右派言论,或者说有害言论、毒草,是一些什么呢,像经济学界提出的主张控制人口增长的,主张引进外国资本以发展我国经济的;法学界提出独立审判的,提出无罪推定论的;以及主张干部知识化、专业化(即反对外行领导内行)的,都是有利于我国现代化、民主化、法治化的意见,却都被认为是有害言论而加以批判,以至于迟滞了我国现代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进程,其后果一直延续到今日。在总结了党的历史上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之后,可望不再重犯这样的错误了。人们期待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指引之下,出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局面。
(作者为著名学者)
产业化能不能促进文化繁荣?
○ 杨继绳
当前,文化单位的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改革的目标是将事业编制改为企业编制,进而将文化企业组成文化集团。
多年来,我们新闻出版业和其他文化业都是事业单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是相对“企业”而言的。两者都是在国家行政机关领导下活动;不同的是,事业单位由国家供给经费,不实行经济核算,企业单位要实行经济核算。1992年以后,我国的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了市场经济。从此,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拨款比例逐年减少。据国家统计局公布,1990年,国家财政对文化、教育、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20.00%,2009年这个比例下降到10.52%。教育经费是不容易挤的,挤掉的是文化事业。国家财政逐渐“断奶”,一些单位用自己优秀的文化产品换取了经济效益,但也有不少单位采取种种不正当的手段敛财,形成了令人深恶痛绝的不正之风。作为市场经济国家,文化单位企业化是必要的,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重要方面。我们必须积极做好这项工作。
由事业单位变为企业单位无疑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但是,从繁荣文化的高度来看,企业化不是文化单位改革的根本所在。从根本上看,中国文化改革的目标就是落实宪法第35条给予公民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检验改革目标是否达到,就看文化单位能不能发挥“批评时政,监督政府,鞭挞邪恶,伸张正义,沟通社会,倡导文明”的作用。文化最需要创新,最需要个性,而创新和个性必须以思想自由和思想表达自由为必要条件。宪法第35条为这一必要条件提供了保证。
文化单位改革有几个层次:经营管理层次;产业运作层次;采访写作层次;内容价值层次。其中,内容价值层次是最核心的,其他都是属于这个层次的外部保证。所谓文化繁荣主要是体现在这个层面,言论自由也是为了确保这个层面。企业化和集团化是属于经营管理和产业运作层次。
文化单位企业化对发展和繁荣文化有没有积极作用呢?当然有。首先,通过企业化,文化单位摆脱了行政机构的桎梏,扩大了自己的活动空间,这对落实宪法第35条、即保证言论自由当然是有好处的。其次,企业化以后,文化单位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无论是改善内部的工作条件,还是扩大社会影响,都会有积极的效果。
但是,文化的企业化和产业化改革也可能对文化事业造成新的桎梏。
第一个可能出现的新桎梏是,一旦文化事业产业化,资本势必成为主角。资本的特性是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样,资本会举起无情的鞭子驱使文化工作者为其谋利。文化事业就可能被铜臭污染,低俗文化就可能泛滥。
第二个也是最为重要的新桎梏是,行政机构不仅没有放松对文化的管制,反而通过产业化改革加强了对文化的控制。改制前是一个“婆婆”:行政权力,改制后又增加了一个“婆婆”:资本。
这两个“婆婆”怎样钳制文化呢:一方面,行政权力出于加强控制的目的,借“资源配置”、“产业重组”、“集团组合”等手段,像捏面团一样,或将文化单位改组、合并、撤销,或调整领导班子、调动业务骨干。文化单位不仅由此元气大伤,还失去了必要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一旦行政权力说某文化单位违规,下令停业整顿甚至关闭,投入的资本就会付诸东流。这是老板们最怕的事。所以,老板对文化单位的监督和管制更为细密,更加严厉。两个“婆婆”同时出动,文化不仅不能发展繁荣,还会枯萎。
怎样防止出现这种情况呢?最根本的是,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宪法第35条给公民的权利,把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作为文化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在改革的操作过程中,要谨防用权力之手“改革”出巨无霸的垄断性文化企业,防止出现赚钱与控制两不误的“文化官商”;文化产业必须进入自由,进入门槛不能太高。这样才能够保护竞争,防止垄断。
还必须指出一点:作为创造精神产品的单位,不是都能够自负盈亏的。对有些单位,还需要各种社会基金、政府投入来保证其生存和发展。企业化、产业化,不能涵盖所有的文化单位。
自由是文化繁荣的必要条件
○ 王建勋
大约两个世纪之前,拿破仑曾经质问手下:“法兰西的文化为何不够繁荣?”尽管他未找到答案,但其统治方式替他做出了回答:原因在于让文化服务于权力。
服务于权力的文化不会繁荣,因为这违反了文化繁荣的逻辑。文化的繁荣要求和权力保持相对独立,不作权力的奴婢,要求其获得自由,获得宽松、开放的制度环境。理论和经验均表明,自由为文化繁荣提供了最大的可能。在自由的土壤里,文化得以开花结果,繁荣昌盛。没有自由,没有自由的空气,文化将会窒息,将会式微,将会衰落,甚至消亡。自由与宽容带来文化的繁荣,奴役与控制造就文化的沙漠。
翻开人类历史,不难发现,凡是政治上相对自由、开明的时期,几乎都是文化比较繁荣的时期。无论是西方的古希腊罗马时代,还是东方的春秋战国时代,都因宽松的环境而出现过文化大繁荣,并奠定了东西方文明的基础。没有自由而开放的空气,无法想象希腊罗马的哲学艺术,也无法想象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
近现代以来,随着自由社会的建立,欧美的文化事业生机勃勃,无论是文学艺术,还是科学发明,大都独占鳌头,引领世界潮流。自文艺复兴以降,尤其自苏格兰启蒙运动以来,西方文明绽放出了鲜艳夺目的光芒,不仅涌现了大量的文学艺术人才,而且几乎垄断了所有重大的科学技术发明。从莎士比亚到巴尔扎克,从牛顿到爱因斯坦,从电灯电话到汽车飞机,从摄影录像到电脑网络,几乎全都来自自由社会。代表科学研究顶尖水平的诺贝尔奖获得者,也大都来自自由备受尊重的宪政民主国家。
毋庸置疑,自由社会的文化繁荣决非巧合,而是有着必然的逻辑。从根本上讲,这一逻辑的核心在于,文化繁荣端赖人的创造性,而创造性离不开自由,正如火离不开空气一样。自由的好处在于,它不仅使人区别于奴隶和动物,而且使人具有创造性和活力,使人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在自由的制度环境里,思想的翅膀可以无拘无束地翱翔,没有条条框框的羁绊,没有意识形态的拘囿,没有权力的压制。
具体言之,人的创造性和文化繁荣尤其离不开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它们确保思想和观点的自由表达,确保人与人之间的自由交流,确保“异端”看法不被压制,确保各种思想得以传播,确保理性的论辩和真诚的对话,确保对真理的不懈追求。诚如布兰代斯大法官所说:“自由思考,畅所欲言,是探索和传播政治真理不可或缺的途径。没有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理性商讨不过是一句空话。”
除非我们假定某些人永不犯错,否则,为了探究真理,就必须保护言论和出版自由,让各种观点自由竞争。霍姆斯大法官指出:“如果我们想确定一种思想是否真理,就应让它在思想市场的竞争中接受检验。也仅有真理,才能保证我们梦想成真。”思想最怕大一统,最怕垄断。只有自由竞争,才有发现真理的可能。
凡是言论和出版自由受到良好保护的地方,思想都比较活跃,人才也不断涌现。相反,在言论和出版自由不受尊重的地方,思想必然停滞,人才也逐渐枯竭。英儒特伦查德和戈登在近三个世纪前写道:“言论自由是自由的伟大支柱。它们同生同死。……言论自由产生优秀的作家,造就卓越的天才。塔西佗告诉我们,罗马共和国养育了大量出色的作家,他们的写作大胆而又雄辩。但是当它遭受奴役的时候,那些伟大的人物便不复存在了。”
如果当下的中国谋求文化繁荣,不能不汲取历史上的经验教训,彻改阻碍文化发展的制度安排,为文化勃兴创造自由、宽松的社会环境。首先,这要求给文化松绑,让文化不再为政治服务,让文化不再是宣传的工具,让文化脱离意识形态的桎梏,让文化获得独立的价值和地位。其次,这要求宪法上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得到落实,让文化人不再担忧思想牢笼,不再担忧因言获罪,不再担忧出版审查。再次,这要求减少乃至消除权力对教育和科研的控制,让自由、自治和自律成为学术研究领域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无论如何,只有当人们拥有了自由,才会出现文化的春天,才会出现文化的繁荣。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文化关乎心灵
○ 笑 蜀
前不久网上的一个传闻几乎激起公愤。说是辛亥百年研讨会开幕式,有个环节是领导跟学者合影。领导却姗姗来迟。中外学者排好队,静候他们正中入座照相达20分钟,80岁以下都站着等。
这抑或是当下文化的一个缩影?而在当事的领导们看来,保不准还委屈呢:我对你们已经够重视了,知道外面有多少人等着见我一面吗?
当下的文化发展战略也有同样的尴尬。开那么多会做那么多决议,工业的农业的教育的科技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法制的,啥时候轮到文化了?不感激倒也罢了,咋还那么多冷言冷语呢?
学者为什么委屈?他们眼里,他们就代表文化。文化多么崇高多么神圣,岂容轻慢?领导为什么委屈?其实,某些领导同样认为学者代表着文化,只是在他们眼里,文化无非就是文工团的干活,唱歌跳舞,喇叭锣鼓,不过是吃饱之后的消遣。
从这个角度看文化,文化人甚至连侍从的地位都不及,实在不比宫廷倡优的地位高多少。让众多学者包括80多岁的学者排队等候自己接见的领导,骨子里面,是不是把学者当成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宫廷倡优了?
这种眼光的历史很悠久。罗马帝国时代就有所谓的“面包加马戏”,以这种文化眼光来重视文化振兴文化,带来的最多是马戏的繁荣。但这只是低层次的文化繁荣,与心灵关系甚浅。
高层次的文化关乎心灵。那是一种境界,一种品格,一种气质。即一种美好的境界,一种高贵的品格,一种优雅的气质。
因而,热爱文化,本质上是对美好的追求、对高贵的追求、对优雅的追求。这种追求的自由度有多大,则其实现的可能性就有多大,让现实更美好更高贵更优雅的可能性就有多大。
如果仅仅把文化当作文工团当作马戏,那么现在的重视的确就够了,物质的问题就该用物质手段去解决,多拨款,多上大工程。但是,贝多芬、柴可夫斯基的交响乐,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长篇小说,毕加索的画,泰戈尔的诗,请问哪一个是耗资巨大的政府工程的产物?这些人类文化史上的丰碑,无非靠一个元素成就,那就是自由,即心灵的自由。
列宁对苏联的文化工作颇多批评。他对蔡特金说:“我知道!许多人真地相信,当前的困难和危险是能用‘面包和马戏’来克服的。面包——当然!马戏——没意见!但我们不可忘记,马戏决不是一种伟大的、真正的艺术,而不过是一种比较有趣的游艺罢了。……我们的工人和农民确实应该享受比马戏更好的东西。他们有权利享受真正的、伟大的艺术。”
茅于轼有句名言,叫做爱他就给他自由,同样可以说,爱文化就请给文化自由。重视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放手。你有多放手,文化就能飞多高。文化关乎心灵,而心灵的高远几乎没有极限,文化自由飞翔的空间,本来未可限量。
(作者为著名媒体人)
先进文化与传统文化
○ 廖可斌
在建设当代中国先进文化中,中国传统文化究竟占什么位置?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中国先进文化之间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这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但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实际上还很模糊,或者说莫衷一是,并未达成共识。目前大致有三种意见:
一是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是过时落后的东西,建设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必须与之彻底决裂。这种意见曾经占主导地位,现在虽然公开坚持这种意见的人少了,但也不是没有。更重要的是,过去几十年的教育灌输对几代中国人的影响不可低估,很多人心底里实际上仍存这种看法。
二是承认中国传统文化包含一些积极因素,建设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离不开中国传统文化,但总体上是另起炉灶,只把它当作取资的资源之一。这里的问题是,这种另起炉灶搭建的框架是否可靠?对中国传统文化所作的这种实用主义的取舍是否合理。
第三种看法,则是认为文化发展有它自身的规律,重要特征之一是具有极强的延续性。文化的发展不能随意斩断切割,组织拼接。中国古代文化并不仅仅是建设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取资的资源之一,它应该是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基础。它与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关系,不是支流与主流的关系,而是主流的上游与下游的关系。建设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必须立足于这个基础。陈寅恪先生在对中外各种文化发展历程进行考察比较后指出:“窃疑中国今日以后,即使能忠实输入北美或东欧之思想,其结局当亦等于玄奘唯识之学,在我国思想上既不能居最高之地位,且亦终归于绝者。必须一方面吸收输入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民族之地位。此二种相反而适相成之态度,乃道家之真精神,新儒家之旧途径,而两千年吾民族与他民族思想接触之所昭示者也。”
放眼当代世界各国优秀文化,都是在其自身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发展起来的。中国大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曾在较长时期内发生严重偏差,出现严重的文化断裂,现在强调文化的连续性就尤为重要。不摆脱过去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习惯性看法,不能真正认清和处理好中国传统文化与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关系,不从根本上调整我们建设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基本思路,建设当代中国先进文化就可能仍然莫知所从。
正像陈寅恪先生所论述的那样,强调以中国传统文化作为建设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基础,并不排斥吸收外来先进文化,也并不意味着中国传统文化可以原封不动全盘继承下来。
传统文化在新的历史环境中必须也必然会发生变化,我们应接受并积极推进这种变化。但基于不同的观念和态度,主动干预的方式、手段和结果是不一样的。仅把传统文化视为取资的资源之一,就容易产生“致命的自负”,随意裁断哪是“精华”,哪是“糟粕”,其结果很可能是把“精华”当成“糟粕”,把“糟粕”当成“精华”,这样的事实不是没有发生过。如把传统文化当作建设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基础,我们就会充分意识到自己智慧的有限性,总体上对传统文化抱一种敬重、开放的态度,让传统文化的各种成分、对传统文化的各种阐释以及继承、改造传统文化的各种尝试自由滋长,自然选择。换言之,传承传统文化,也需要一种自由宽松的文化环境,这样可以减少过于主观的判断和干预所造成的失误。传统文化在这样的环境里不仅可以生生不息,而且将充满活力,不断优化。
我们不必担心传统文化会消逝。19世纪末曾经担任京师大学堂总教习的美国人丁韪良曾打过一个比方,一个民族的文化信息,就像植物的种子。植物在不同的生存环境里必然发生变异,但只要这个种子继续传下去,这个物种的基本信息密码就能保留下去。在中国文化自然、自由的生长过程中,必须充分吸收外国文化的优点,融入世界潮流。我们也不必担心中国文化会因此丧失它的特性,更不能以强调中国文化的独特性为理由,否认人类共同的基本价值观。各个民族的文化,就好像不同的酒。酒的主要成分都是酒精,但因为各种微量元素及组合不一样,味道就大不一样。
(作者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读后感:平常看到“体制”二字,总是跟“内外”搭配在一起的。在一个不好的体制里生活得太久了,在一些人们的心目中,“体制”也仿佛被污染成不好的东西了。体制是什么呢?体制不就是制度吗?制度有好坏之分,“体制”也仅仅是一个中性词。有人说,我们都是体制的一部分。没错,只要我改变了,这个体制也就改变了一部分,如果你也改变了,这个体制就改变了一大部分,如果他也改变了,那么这个体制就全都改变了。最后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你愿意让这个体制变得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