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拥有博硕士学位论文的著作权
发布人:编辑 发布时间:2014/6/5 15:05:14  浏览次数:39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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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拥有博硕士学位论文的著作权?我相信许多人都难以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斋主也未必能够正确回答,但是乐意提供自己的见解。要明确博硕士论文的著作权归属,自然要看博硕士论文的“版权页”(封面)。版权页已经非常清楚地标明了博硕士论文的著作权人:

     (1)博硕士论文撰写者所属单位。标准的博硕士论文版权页第一行文字为“XX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或者“XX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显然,“XX大学”是当然的博硕士学位论文著作权拥有者,因为博硕士学位论文非同个人的自由著述,而是博硕士生完成学业取得学位的一部分,自然属于学校的智慧财产。

     (2)指导教师。标准的博硕士学位论文上均印有指导教师的姓名职称,因此导师也是著作权拥有者。这话说起来似乎有点不靠谱,其实是完全在谱的,因为导师对博硕士学位论文负有重要的责任,一旦博硕士学位论文出现问题,例如剽窃或者抽查不合格,导师都要面临处罚,当然,如果博硕士论文获得奖励,导师也会沾光,也就是说,导师对博硕士学位论文负有直接责任,既然是责任人,自然也是著作权的拥有者。

     (3)学位申请人。也就是博硕士生本人,这是毫无疑问和天经地义的著作权人。

       如是说来,博硕士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应该是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和所属大学(或者其他招生单位)三者共同所有。现在的问题是,谁拥有博硕士学位论文著作权的处置权?这非常重要!斋主的见解如下:

     (1)在博硕士学位论文处于原始状态(也就是学位申请人最终向学校提交的版本——纸本和电子本),其著作权归上述三者所有,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置其著作权,必须获得三方的一致同意。所以,

     (A)学校无权单方面向任何机构提供博硕士学位论文的授权,研究生院或者其他研究生管理部门更无权代表学校处置博硕士学位论文。一句话,研究生院或者研究生管理部门与任何机构签订的商业授权合同或者授权协议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B)同理,指导教师、学位申请人,或者指导教师与学位申请人与任何机构签订的商业授权也都是非法和无效的!

     (2)学位申请人在获得学位以后,可以经过学校或者不经过学校同意出版自己的学位论文,而个人独自享有正式出版的博硕士学位论文的著作权。这是通例和惯例。

     (3)博硕士学位论文收藏机构不拥有博硕士学位论文著作权的任何处置权。学位申请人按照要求在完成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以后要向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和学校图书馆)提交博硕士学位论文的纸本和电子本,并向国家图书馆等国家收藏机构提供呈缴本,这是著作权认可的一种学位制度和国际惯例。正以为如此,任何博硕士学位论文呈缴本接收单位只有妥善保藏和提供“在馆”查阅的权力,没有在网上公开发布全文和用于商业用途的权力。一句话,所有博硕士学位论文收藏单位的一切未经博硕士学位论文全部著作权拥有者授权的商业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以上是斋主的基本看法,各位博硕士学位拥有者:你的学位论文著作权被人恶意侵犯了吗?如果被人侵犯了,你还不愤怒吗?请站起来,理直气壮地去维权!因为博硕士学位论文的知识产权神圣不可侵犯!!!


转载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78019f0102e7d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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