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运作激发数字出版创新活力
发布人:编辑 发布时间:2016/7/27 17:28:11  浏览次数:39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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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收入再创新高。记者从7月19日在京举行的2016中国数字出版年会上获悉,2015年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规模近4404亿元,比2014年增长30%,在新闻出版产业总收入中占比超过20%,仅次于印刷复制领域,居行业第二位,已成为新闻出版业重要的增长点。

  在数字出版领域中,网络游戏、网络文学、在线教育等发展态势强劲,市场主体日趋多元,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联网龙头企业也在数字内容领域深入布局,打通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影视等数字内容传播产业链,开拓多元融合的发展路径,为数字出版产业带来蓬勃的创新动力。

  数字出版亮点多

  年会上,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魏玉山发布了《2015-2016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下称报告),对我国数字出版产业进行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数字出版收入规模持续上升,其中,移动出版和网络游戏的收入分别为1055.9亿元和888.8亿元,是增长最快的两个部分,接近产业全年总收入规模的一半。魏玉山表示,这意味着休闲、娱乐类产品在数字出版产品形态中占据了相当的比重。在线教育是数字教育出版的核心部分,经过多年布局与市场竞争,2015年收入规模为180亿元,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

  同时,我国数字出版用户规模保持平稳增长,产品规模显著增加,如电子图书产品规模从2013年的100万种增至2015年的170万种,增长率为70%;互联网原创作品产品规模从2014年的201万种增至2015年的256万种,这与网络原创作品平台自律机制的不断形成,以及政府引导与内容规范管理,IP(知识产权)价值得到进一步重视密切相关。

  在对数字出版产业趋势进行分析时,魏玉山指出,自媒体发展步入新阶段,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自媒体已成为互联网产业中不可或缺的内容生产者,仅仅是微信公众号就已突破了1000万个。自媒体内容向精细化、专业化转变,运营模式向团队化转变。自媒体新形式、新热点持续涌现,特别是网络直播发展迅猛。

  网络文学主流化

  2015年,我国网络文学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是数字出版领域的一大亮点。有数据显示,2015年国内网络文学市场规模达到70亿元,用户规模达到3.5亿,网络文学已成为数字阅读内容和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网络文学的快速崛起吸引众多互联网公司进入市场,行业格局初步形成。2014年底,百度文学成立,2015年,腾讯组建阅文集团,阿里文学也随后成立。此外,2015年初,掌阅科技成立掌阅文学集团;2015年4月,中国移动整合手机阅读基地相关业务成立中国移动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中文在线也在2015年深耕网络文学市场,以项目制方式开展IP运作,通过“聚合众创”实现网络文学零门槛商业化创作。

  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管理也在进一步健全。魏玉山介绍,有关部门加强了对网络文学的管理,开展了对网络文学内容进行不定期审读工作。同时,加强了网站内容编辑、网站审核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资质认定,规范了网络文学出版秩序。2015年年底,中国作家协会成立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上海、广东、浙江和江苏等十多个省市由作家协会牵头,陆续成立了网络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等相关组织机构,意味着网络文学逐渐被主流文学领域所认可。

  版权运营受关注

  2015年被业界称为IP元年,《盗墓笔记》《花千骨》《琅琊榜》等一系列知名网络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并大获成功,掀起IP改编热潮,激发了出版业的内容运作活力,开拓了产业融合发展的新空间。许多出版单位纷纷通过数字内容版权运营来促进优质内容的充分挖掘与运用,构建多元化商业模式。新兴出版企业加大对原创IP的竞争,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在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影视等领域进行全面布局,原创内容版权产业链条已初步形成。

  魏玉山指出,随着IP热度不断提升,企业对IP的运作重点已从网络文学作品纸质出版,转向对有潜力IP的挖掘、培育和孵化,开展传统图书出版、动漫、网游、影视、周边衍生品等产品形态的同步、多元开发,围绕IP进行全产业链运作、全方位运营,打通各业务板块以发挥协同效应,从而缩短IP变现周期,放大品牌影响力,延长生命周期,实现市场价值最大化。

  IP概念热带动文化资本市场,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市场共产生IP相关收购42起,其中披露收购金额39起,合计产生并购金额209.59亿元,被并购企业涵盖文学、动漫、游戏、影视等多个领域。

  另外,数字内容的呈现形式和传播方式也发生改变,带来了营销模式的革新。魏玉山表示,快速兴起的自媒体在创造内容价值的同时,通过聚集社群向电商业务拓展,悄然改变出版业的营销方式。

  版权保护显成效

  数字出版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数字版权保护也在不断完善。魏玉山介绍,作为新闻出版重大科技项目之一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研发工程研发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通过了第三方测试。数字版权保护立法工作也取得新进展。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开始实施,改变了原有立案管辖权规则,便利了权利人维权诉讼的开展;2015年9月,国家版权局针对《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1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强化了对网络行为和网络犯罪的监管,加强了对网络著作权的刑事司法保护。

  另外,司法与行政保护力度加强,成效显著。魏玉山表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印发了涉及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转载、网盘服务等方面的多项规范性文件,对相关领域的数字版权保护给予了明确指示和规范。“剑网行动”更是成效显著,有效规范了网络作品传播的版权秩序。社会保护也获得新进展。2015年7月,搜狐视频、腾讯、优酷、土豆、凤凰视频、爱奇艺等互联网公司发起组建互联网视频正版化联盟;百度云盘和6家视频网站及权利人签署了云盘版权保护共同声明,携手抵制网络云盘上的侵权盗版行为。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数字版权保护成效显著,保护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原文链接:http://www.shzgh.org/zscq/mtjj/n2513/u1ai15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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